9.1 评审形式和内容


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采取资料审查、现场审核等形式进行。
资料审查包括以下内容:
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章程;
单位法人资格证明;
管理人员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明、职业资格等级及从事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;
教员名册及教员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教师上岗资格证书、消防安全培训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,财会人员的身份证、会计资格证书,为专职教员、财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;
办学经费来源证明文件;
办公、教学和实训场地及培训设施、设备、器材清单和有效证明文件;
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;
管理制度、教学管理资料;
按附录D规定完成的自评情况和自评报告;
其他必要材料。
现场审核包括以下内容:
培训场地;办公和生活设施、档案室;
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器材;
教员授课。
评审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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